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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创未来校友基金”奖助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
2014-10-30 14:39  

深信院〔2012121 

校内各有关部门:

现将《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创未来校友基金”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创未来校友基金”

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为奖励、资助优秀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社会培养更多更好的优秀人才,为规范我校各项捐赠奖助学金的评选和管理工作,使我校的资助活动能真正惠及有需要的贫困学生,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和《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成立班级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和二级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

1.二级学院各班级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成员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成员中需包含有班委、非班委、贫困生、非贫困生。

2.成立二级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组长由学院党总支书记担任,组员由学院学生办主任、辅导员和各班评审小组成员组成。

二、参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严重违纪,无受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在专业排名位于前十名(适用于奖学金)。

5.一学期内无故旷课4节以上,不得参评;

6.通过二级学院贫困学生认定并进入贫困学生档案,一年级新生必须经过家庭经济情况审查(适用于助学金,家庭遭受变故或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可酌情考虑)

7.符合参评的该项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的评选条件。

三、评选流程及评选办法

1.个人提交申请。每学期开学初,贫困学生可向二级学院递交申请,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学生申请情况,作为本学期各项奖助学金评选的参考材料。申请材料包括:个人成绩单(二、三年级)、个人参评申请,需详细写明家庭经济状况及面临的困难、未入贫困档案库的学生需出具家庭贫困证明。(以上材料务必属实,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该同学大学期间所有奖助学金参评资格)。

2.班委会根据本班参评同学递交的材料进行排序。包括家庭贫困状况排序及综合表现情况排序两项,在截止时间内提交学生工作办公室。(如班委会成员参评,请主动回避该项工作)。

3.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上交材料进行初审,并就所有申请者贫困状况排序。

4.名额分配和评审办法。名额较少不足分配到各班的情况下,由各二级学院评审小组进行资格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经评审小组成员公开投票产生。名额较多的情况下,分配到各班,由班级公开投票产生候选人,报学院评审小组审核资格。

5.公示。对经过以上程序入选同学进行张榜公示,并受理同学们提出的异议,在必要时对结果予以更改。

6.报送学生处。经过公示并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学生处审核。学生处审核后报学校奖助学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奖助金额

1.奖学金金额500-3000/人,不高于学校学业一等奖学金金额,但可与学校学业奖学金兼得。

2.助学金金额1000-2000/人,可与国家助学金兼得。

五、附则

1.奖学金原则上发给二年级以上各方面较优秀的学生;助学金原则上发给家庭较贫困且表现好的学生。

2.各二级学院将学生领取奖助学金的情况存档备案,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校友基金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参照《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4.以上条款由学校奖助学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主题词:学校  创未来校友基金△  办法  通知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21031日印发

  拟稿人:廖春喜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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