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部门法人签字:
第一部分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2002年4月,是由深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学校立足深圳特区,依托“珠三角”新兴产业群优势,坚持走“校企合作、产教对接、术德兼修、科技专业”的办学之路,致力于为深圳及“珠三角”地区信息产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编制数1,181人,实有人数1,111人;离休3人,退休337人;全日制在校生16,412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30辆,包括定编车辆18辆和非定编车辆12辆。
三、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
1.根据学校“十三五”建设规划,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社会化服务为主线,构建党政工作、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等体系。努力将我校建成国内一流、国际有一定影响,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信息技术类高职院校。
2.坚持教学改革。深入推进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加强骨干校、网络资源库、数媒资源库的后续推广工作。
3.改善教学实践条件。加大实践教学基础设施的建设,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保障。
4.加大专业内涵建设。主动适应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重点打造品牌专业建设,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5.开展多类型的国际化合作。通过与澳大利亚、德国等院校合作,启动人才培养、专业与课程建设等多方位的国际教学运作模式。
6.加强人力资源建设。继续制订和落实师资培养规划,引进企业专业带头人,加强多层次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
7.加强科研能力建设。进一步打造高水准的应用型科研平台、资源整合型的培训服务平台,努力提高社会服务水平。
8.稳固招生规模。重点加大热门专业的宣传力度,继续推进大学生创业园和创客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就业服务质量。
第二部分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预算收入108,395万元,比2016年增加16,733万元,增长18%,其中:财政预算拨款90,818万元、事业收入14,57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000万元。
2017年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部门预算支出108,395万元,比2016年增加16,733万元,增长18%。按预算项目划分,其中:人员支出27,803万元、公用支出7,0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80万元、项目支出68,512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主要原因说明:1.为了推动教学改革,增加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支出;2.政府投资、科研事业收入、上级转移支付纳入部门预算。
第三部分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具体情况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预算108,395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7,803万元、公用支出7,0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80万元、项目支出68,512万元。
(一)人员支出27,80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及临聘教师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7,000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校园零星维修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80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大学生奖助学金等。
(四)项目支出68,512万元,具体包括:
1.教学支出19,666万元,主要用于教学建设与管理、课程改革业务、师资队伍建设与培养、学生教学实践等业务;
2.科研支出2,185万元,主要用于校内科研项目、国家省市科研项目配套、校企合作以及科研业务管理等业务。
3.学生经费支出3,206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奖助学金、学生运动设施购置、社团活动及竞赛、招生就业、学生创业、大学生国防教育等业务。
4.后勤管理支出1,282万元,主要用于后勤资产购置、修缮及运维等业务。
5.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6,000万元,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6.预算准备金200万元,主要用于临时增加的项目支出。
7.财政专项资金项目8,118万元,主要用于毕业生实习补贴、高水平专业建设、国际合作办学、电子政务系统运行维护等业务。
8.政府投资项目建设27,855万元,主要用于新校区教学实训设备购置。
第四部分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市财政委政府采购预算共计16,171万元,其中包括2017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10,171万元和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6,000万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本级,无下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2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无增减。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26万元,比2016年增加0万元。主要用于校际学术交流等接待。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8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本级。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共1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2017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费。
本单位属于事业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
1.其他。
本单位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496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及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上级补助收入:指高等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事业收入: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教育事业收入和科研事业收入。教育事业收入,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指高等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不包括按照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8.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高等学校在预计用当年“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9.经营收入,指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1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高等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